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重庆房地产新政:取消新购住房限售、出租住房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房产新资讯 2024-9-6 15:29 界面新闻 1 0
 9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自202491日起施行。


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


20249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大让利力度。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20239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91日至12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


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大补贴力度。


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


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区县政府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大收购力度,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


鼓励区县政府将拟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存量住房纳入收购范围,按照不高于征收评估价和自愿的原则组织收购,支持相关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区县政府组织购买商品住房用于城市D级危房房屋调换或安置。


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力度


进一步完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体系,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托管经营个人分散闲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支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银发〔20242号),加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指导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本通知自20249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声明:发布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马上更正或删除,谢谢!
房产新资讯(www.fcxzx.cn)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资讯获取与信息服务,打造一个有影响力的房产行业资讯门户。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友情链接
新手指南
内容审核
商家合作
广告合作
商家入驻
新闻合作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房产新资讯:www.fcxzx.cn (盛世汇新旗下网站) 陇ICP备17005351号-10|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0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