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通过“身份识别+记录保存+风险监管”等多重举措,为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立规。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强化客户身份识别,从源头阻断洗钱路径。《办法》明确,房地产从业机构不得向身份不明客户销售房屋或提供经纪服务。若客户拒不配合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等信息,机构可拒绝服务,并视情况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按照《办法》要求,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妥善保存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完善内部控制,构建长效反洗钱机制。《办法》强调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指定内设机构或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并定期识别、评估洗钱风险,制定和采取适当的洗钱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房地产从业机构一旦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拟进行的房屋交易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相关,需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加强行业自律,形成反洗钱合力。《办法》还明确了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包括制定自律管理规范、识别评估风险、指导机构合规、协调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 遵循风险原则,实施差异化监管。在监督检查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且检查时应避免或尽量减少对机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与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协助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反洗钱监督检查工作。此外,《办法》遵循基于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对不同类型或者风险等级房地产从业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及频率。对高风险的从业机构采取强化的监管措施,对低风险的从业机构可采取简化的监管措施。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办法》的出台,为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标志着我国在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洗钱犯罪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 文|记者 赵文霞 |
在房地产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当下,“绿色人居”已从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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